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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销售假冒滤芯商品罪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
跨境销售假冒滤芯商品罪案基本案情2016年3月,被告人许某成立公司,先后从他人处购进假冒“BRITA”、“SAMSUNG”、“LG”等品牌滤芯产品,后通过淘宝、1688批发网、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将上述假冒品牌滤芯产品销往美···

跨境销售假冒滤芯商品罪案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被告人许某成立公司,先后从他人处购进假冒“BRITA”、“SAMSUNG”、“LG”等品牌滤芯产品,后通过淘宝、1688批发网、亚马逊、ebay等电商平台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将上述假冒品牌滤芯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境外各地。2016年底开始,被告人石某某进入许某成立的上述公司,与许某共同经营管理公司,二人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等公司员工销售上述假冒品牌滤芯产品。自2016年3月成立以来,上述人员销售假冒“BRITA”、“SAMSUNG”、“LG”等品牌滤芯产品共计563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石某某等人经营的涉案公司查获假冒“SAMSUNG”滤芯4811个、“BRITA”滤芯3239个、“LG”滤芯4513个及相关包装盒和产品说明书。经审计,上述扣押涉案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许某、王某某等人结伙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及罚金480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及罚金350万元,判处王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各被告服判未提起上诉。

案例点评

该案假冒滤芯主要通过ebay、亚马逊等境外电子商务平台销往欧美等地区,仅极小部分在国内销售,属于典型的跨国犯罪,犯罪数额取证难、认定难。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境外平台销售记录,最终认可跨境电商ERP系统中销售数据的证明效力,并通过庭前会议、补充审计等方式,排除疑证,锁定犯罪金额,最终对犯罪团伙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并对全部涉案人员判处相应刑罚,累计判处罚金1150余万元。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法院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有力维护了国际品牌商品的声誉,助推我国外贸行业高质量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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