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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骉腾公司销售商标侵权商品)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3
当事人:马鞍山骉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500MA2T330M1A2021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马鞍山骉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大艺品牌型号为MOD.2···

当事人:马鞍山骉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500MA2T330M1A

 

2021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马鞍山骉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大艺品牌型号为MOD.2106-5的电动扳手6盒和型号为MOD.2106-2的电动扳手6盒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现场对以上涉嫌商标侵权的电动扳手予以扣押。2021年6月8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大艺”标识的商标注册人是2016年5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第16609402号),有效期至2026年5月20日,该标识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第7类。商标注册人于2018年9月13日将商标转让与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的6盒大艺品牌型号为MOD.2106-5和6盒型号为MOD.2106-2的电动扳手进行鉴定并出具知识产品侵权产品鉴定表,鉴定结果为:以上产品非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生产,也非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当事人对上述鉴定结果表示无异议。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货渠道、购货票据以及销售单据。截至2021年5月27日该批电动扳手尚未对外销售,全部被我局扣押,故无违法所得。至案发,这批电动扳手尚未对外销售,全部被我局扣押,由于无销售记录和销售单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执法人员根据江苏大艺机电工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大艺锂电工具2021年价格表认定该批型号为MOD.2106-5的电动扳手销售价格为485元/盒和型号MOD.2106-2的电动扳手销售价格为410元/盒。本案违法经营额为5370元。

 

我局于2021年7月9日向马鞍山骉腾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

 

当事人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电动扳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本案违法经营额为5370元,不足一万元。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基准》第六章第一节【261】中“《商标法》第六十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1.销售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1)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①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品牌名为大艺型号MOD.2106-5的电动扳手6盒、型号MOD.2106-2的电动扳手6盒;

 

2. 罚款105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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