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商标复审

广州云亿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第24471803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03-08
广州云亿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第24471803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4718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3269184号···

广州云亿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第24471803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4718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23269184号“瓴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031010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共存于市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的使用宣传证据(复印件)。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许可;版权管理;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法律研究;诉讼服务;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法律文件准备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诉讼服务;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等服务在服务的内容、方式、目的、对象等方面相近,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的图形部分在整体外观、构图要素等方面相近,如共存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易造成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上一篇:上海华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润华博 HUARUNBO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下一篇:第24047979号“程信”商标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在线客服系统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