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解读

和县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实施意见(试行)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4-29
和县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实施意见(试行) 为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和县创新创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关···

和县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实施意见(试行)

     为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和县创新创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6〕20号)精神,制定《和县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实施意见(试行)》: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落户我县创新创业或与我县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的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县政府对落户我县创新创业的省内外人才团队或与我县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的,以分期拨付,参资入股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县政府成立“和县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牵头,以县政府名义组建由省内相关高校院所专家及县内有关职能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的“和县科技项目咨询专家库”。

四、每年年初,县政府根据我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引计划。县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

五、各镇、园区应积极鼓励支持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入驻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或与辖区内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

六、申请条件

(一)申请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科技人才创办的公司在我县注册成立3年以内;

2. 科技人才团队,其核心成员至少有一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技术水平较高、管理经验丰富,占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

3. 科技人才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总额不低于县政府扶持资金的2倍。

4. 科技人才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省内领先水平。

(二)申请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为独立法人或与我县企业组建产学研研发机构,成立3年以内;

2. 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至少具有研发人员10人以上,其中核心成员至少有一名为高校院所的专家,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的30%以上;

3. 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所属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七、遴选程序

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知。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年度“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招引计划,县科技局函告各镇及园区,并在县政府网站及县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各镇及园区负责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推荐申报。

(二)材料填报。有意申报和县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或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的,填报《和县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书》或《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报,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三)专家评审。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每年度评审前随机从“和县科技项目咨询专家库”抽取各相关领域共计8-10名专家(其中行业专家6-8名,财务和项目管理专家各1名)参加扶持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项目评审,从科技团队质量、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商业计划书(研发机构5年发展规划)等,对申报的科技团队和研发机构进行评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组打分从高到低排序汇总。

(四)投票认定。县科技局将专家评审结果提请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两类分别进行投票,两类每年扶持不超过10个。“领导小组”投票结果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和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扶持资金协议。

(六)遴选原则上一年一次。必要时可增加遴选次数。

八、扶持政策

(一)被列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的企业,县政府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被列为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的企业,县政府给予5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资金采取分期拨付,参资入股的方式,首次拨付扶持资金的50%,剩下的50%参照本条(三)任选一条,由“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相关实施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考核达标,予以拨付尾款;考核不达标,不予拨付尾款,并依法追回政府扶持资金。

(二)入选县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符合马鞍山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扶持条件的,经企业申请可优先推荐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省、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的,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按省、市申报要求补足;对符合条件的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等。

(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自县扶持资金项目协议签署的第3个考核年度,工业企业需形成不低于300万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数字为准),且企业近3年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以税务部门提供数字为准)达到县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一半;农业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协议签署的第3个考核年度,需形成不低于500万销售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数字为准)。

产学研联合研发机构自扶持资金项目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至少获批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产业技术联盟、院士工作站备案等其中一个称号(以相关部门批文或证书为准)。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科技人才招引等。县扶持对象需每年12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扶持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展及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县扶持对象未按时报送,为考核评估不合格,经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取消50%扶持资金尾款拨付并依法追回政府已拨付资金。

九、申报团队或企业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镇及园区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做假,一经核实,已扶持的资金全数追缴,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府补助资金。

十、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上一篇:马鞍山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版)
下一篇:和县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