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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分涵盖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假冒注册商标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4
销售部分涵盖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陈××作为无锡××设备厂投资人,在明知其购进的喷油泵总成系假冒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锡字牌”(商标注册证第18456669号)的商品,仍多次通过电话、微···

销售部分涵盖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假冒注册商标案

  被告人陈××作为无锡××设备厂投资人,在明知其购进的喷油泵总成系假冒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锡字牌”(商标注册证第18456669号)的商品,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推销,并采用上门提货或物流配送的方式向他人销售假冒喷油泵18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600元。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当场查获假冒的“锡字牌”喷油泵总成171台,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290700元。2019年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从产、销售喷油泵的经营活动。

  典型意义:

  1.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必须以权利人针对涉案商品有注册商标为前提。如果权利人在注册商标时未将涉案商品作为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他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该类商品时,则难以受到刑事法律保护。本案中涉及两个注册商标即“WEIFU”和“锡字牌”,虽然被告人销售的喷油泵上“WEIFU”和“锡字牌”两个商标均标注了,但商标权利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册“WEIFU”商标时,并未将涉案商品“泵”作为核定使用的商品项目予以注册,故本案不予认定被告人销售了假冒的“WEIFU”商标的喷油泵,而仅能认定销售了假冒的“锡字牌”商标喷油泵。如果企业商标注册方面存在缺陷,则在发生侵犯商标权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时,维权和打击犯罪都会存在困难。

  2.通过个案办理发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问题,检察系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点”,问需企业,送法进企,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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