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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2
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券作用,根据《马鞍山市工业经济倍增行动计划(2014···

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券作用,根据《马鞍山市工业经济倍增行动计划(2014—2017)》、《促进工业经济倍增的科技政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创新券是市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而发行的一种“有价凭证”,由市科技局向企业发放。企业在领取创新券、完成科技创新投入后,由财政部门予以兑现。
第三条  创新券的使用、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广泛引导、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成立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由市科技局局长任主任,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创新券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研究确定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创新券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办理创新券的设计、印制、申请、发放及兑现材料受理、评审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   分类、使用与资金来源 
第六条  创新券发放对象为本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已备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且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  创新券限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成果;在科技文献、科技查新、专利代理、仪器共享、专家咨询、项目评审论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科技服务投入;企业建设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添置研发设备。
第八条  创新券可以分批使用,但企业配套资金不得低于创新券使用金额的3倍。
第九条  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或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成果或技术服务,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使用确认书和创新券,可直接抵用25%。
第十条  创新券面额分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三种。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2000—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最高发放20万元、30万元创新券。
第十一条  每张创新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遗失不补。创新券需在有效期内及时兑现,逾期不再兑现。
第十二条  创新券资金来源于市财政安排的工业经济倍增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第四章  申请、发放与兑现 
第十三条  创新券的申请和发放
(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年初在马鞍山科技信息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发布创新券发放公告。
(二)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填写《创新券项目申请书》(需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及申请推荐情况进行审核,报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年度创新券发放企业名单,并在马鞍山科技信息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进行公示;
(四)对创新券拟发放企业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自异议提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五)公示无异议后,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放创新券。
第十四条  创新券的兑现,应由企业持创新券、《创新券项目兑现申请书》和所需证明材料,经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  创新券兑现所需证明材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三)技术成果类的,提供购买合同及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
(四)技术服务类的,提供技术服务或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研发仪器设备购置类的,提供研发机构组建计划或方案、设备购置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票等项目支出凭证,其中包括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创新券申请兑现金额3倍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管理委员会成立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对创新券兑现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审定;对于申请兑现超过20万元的项目,专家组须现场查验、论证。
第十七条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审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第十八条  公示结束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企业出具《科技创新确认书》(包含科技创新活动类型、兑现金额等),同时向市财政局提供当期兑现清单(含兑现企业名单、兑现金额、企业开户行行号和账号等),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兑付到企业。
第十九条  对于购买技术成果或技术服务的,也可由服务提供方凭企业提供的《科技创新确认书》和创新券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向市财政局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第二十条  创新券兑现材料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11月,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集中兑现。
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对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办法另行制定),绩效评价为优秀的企业在下期申请创新券时继续优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创新券的企业,由管理委员会注销其创新券,追回骗取资金,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政府各类奖补资金支持,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创新券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所  在  县区(园区):                 
申    请     日   期:            
马鞍山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制
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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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息
企业名称
所在辖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员工总数
专业技术
人员数

注册资金       万元研发
人员数

拥有专利数
上年度
销售收入
       万元上年度
利税
       万元上年度
研发投入
       万元
联系人
固定电话
QQ号或
电子邮箱

手机号
企业类型
(请√选)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已备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     □民营科技型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
研发
机构
信息
研发机构一名称
成立时间
审批单位
认定级别
研发机构二名称
成立时间
审批单位
认定级别
申请创新券金额         万元
申请单位承诺
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我郑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申请书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保证申请创新券全部用于规定的方向,保证按照规定比例支付企业匹配资金。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意见:
    (市科技局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创新券项目兑现申请书
 
兑现单位名称(盖章):                    
所  在  县区(园区):                    
合    作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马鞍山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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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企业名称
所在辖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员工总数
专业技术
人员数

注册资金      
万元
研发人员数
拥有专利数
上年度
销售收入
      
万元
上年度利税     
万元
上年度
研发投入
 
万元
联系人
固定电话
QQ号或
电子邮箱

手机号
企业类型
(请√选)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已备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     □民营科技型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
技术成果
基本信息
技术成果名称技术提供方金额









合  计
技术服务
项目基本
信息
技术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方金额









合  计
 
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设备名称购置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合计金额
本次申请
创新券
兑现金额
            万元创新券面额创新券编号










企业开户行
行号
银行帐号
申请兑现单位承诺
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我郑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申请书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保证申请创新券全部用于规定的方向。本单位提供的马鞍山市创新券兑现所需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市创新券管理委员会意见(盖章):
(市科技局代章)
 
 
 
年    月   日











 

 

马鞍山市科技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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