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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2
马鞍山市“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马鞍山市“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与管理,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科技公共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一站式”服务大厅目标定···

马鞍山市“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马鞍山市“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与管理,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科技公共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一站式”服务大厅目标定位:有效整合社会各类科技中介资源,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一站式”科技公共服务。
第二条 “一站式”服务大厅以“公开、便捷、高效”为宗旨,以“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支撑、高效化运转、便捷化服务”为原则,秉承“办事高效率、服务零距离”的服务理念,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技服务品牌。
第三条 “一站式”服务大厅对入驻机构和窗口服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第四条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组织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并指派科技咨询部牵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制定大厅相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入驻协议与流程,并对入驻机构给予房租减免、设备共享等支持措施,同时积极为其争取减免税费、财政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
第六条 入驻机构是必须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中介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入驻“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机构进行条件审核,并择优入驻。
第七条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一站式”服务大厅内固定资产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为入驻机构及服务对象提供公共商务服务。
第八条 入驻流程:
(1)递交入驻申请表;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资质、公司简介等资料,由科技咨询部进行资格初审;
(3)中心审定通过后,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
第九条 入驻机构须严格遵守“一站式”服务大厅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入驻协议规范服务行为;负责对所属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保证服务质量;负责制定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流程、收费标准等,交由科技咨询部以统一方式予以公开。
第十条 对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或经企业举报有不良行为,查证属实的入驻机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有权予以清退
第十一条 窗口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1)精通业务。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对本窗口的业务要精通,对临近窗口的业务要了解;
(2)遵守纪律。在岗期间严格遵守“一站式”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着装严谨、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串岗、闲聊;
(3)优质服务。在窗口服务期间,保证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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